战丽娟律师亲办案例
漏水造成的损失,我赔,扩大损失与我无关。
来源:战丽娟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4-27
浏览量:1082

委托人委托的目的——仅赔偿漏水对楼下的损失,其他损失不予赔偿。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之后,代理人作为被告代理人参与诉讼,提出了扩大损失不属于被告承担的范围等主张,最终,法院否决了原告主张的全屋损失,我方委托人仅赔偿漏水对楼下的损失,其他损失不予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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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丽娟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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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战丽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舜翔(烟台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6*********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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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-烟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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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