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丽娟律师亲办案例
我花钱买车,即使登记在对方名下,仍然物权归我
来源:战丽娟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8-30
浏览量:1264

F委托人,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目的就一个——那就是他花钱买的车,但是,当时登记在对方的名下,现在对方要这辆车确定为登记人所有。

接受委托后,代理人从购车款、购车过程、购车银行还款等多角度出发,最终,将委托人出钱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车,归委托人所有(详见2019鲁06民终1769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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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丽娟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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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战丽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舜翔(烟台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6*********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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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-烟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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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5号世贸海湾1号楼1单元2201室